Monday, October 3, 2011

明月山龕場裁違規 母公司香港生命集團停牌 13億王國夢碎 股價40元跌剩4毫


明月山龕場裁違規 母公司停牌 13億王國夢碎 股價40元跌剩4毫
明報 
10/04/2011


【明報專訊】自稱項目估值達13億元的私營骨灰龕場明月山,其上市的母公司香港生命集團去年5月公布項目時股價一度高達40元,不足3個月後被規劃署指控非法經營骨灰龕,明月山遂以司法覆核挑戰規劃署,昨被高等法院判處敗訴,香港生命即時停牌,停牌前收報0.425元,規劃署已表明會即時執法,13億元骨灰龕王國勢成泡影。


龕場覆核敗訴 規劃署:即時執法


首宗以司法覆核挑戰政府的明月山,其經營者為上市公司香港生命集團(前身為問博控股)的6間附屬公司,主要業務為經營骨灰龕的香港生命集團,昨在高院頒下判決書後1小時宣布停牌。主席林衛邦昨未有回應會否上訴,亦未交代如何處理已放在明月山的先人靈位及已出售合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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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生命集團去年5月收購牛潭尾地皮後,公開宣稱發展骨灰龕場,指項目估值高達13億元,可建造6.5萬個龕位,成為唯一經營骨灰龕的上市公司,公司股價至昨日停牌前股價為0.425元,較高峰期下跌99%。


已買位巿民或可民事索償
位於元朗牛潭尾、佔地2180平方公呎的明月山現設有1560個龕位,其中540個為「雙人位」,可安放約2100名先人骨灰。據資料顯示,至今已有14個龕位已使用,另有190個已出售。有律師指出,已購入龕位的市民可根據合約條款諮詢法律意見,或可提出民事索償。


規劃署表示,若發現有關人士未遵照強制執行通知書規定,署方會採取檢控行動。署方又表示正檢控元朗流浮山紫雲仙苑。消費者委員會表示暫未收到與明月山有關投訴,但指出今年首三季已收到12宗懷疑無牌經營骨灰龕的投訴。


規劃署去年10月22日把明月山列入「表二」,指明月山違反地契用途和《牛潭尾分區計劃大綱圖》,非法經營骨灰龕,明月山後來提出司法覆核,指「骨灰龕」屬「神龕」的一種,提出爭論。據大綱圖訂明,「神龕」屬「表一」,即在鄉村發展中容許發展的項目。
其代表資深大律師張建利指出,「神龕」定義是供奉神明,在中國人社會中先人亦算神明的一種,並會把先人的骨灰放於小箱內供奉,故明月山應屬「神龕」。


官:大型龕場非居民所需


高院法官林文瀚並不同意,指無論「神龕」和「骨灰龕」的定義如何,大綱圖已訂明只容許「神龕」發展而不容許「骨灰龕」,兩者確有分別,不能混為一談。法官亦考慮當初規劃者的原意,認為「鄉村式」發展主要是針對原居民建丁屋,以及容許附帶商業活動以供應居民所需;惟明月山是以商業形式經營大型骨灰龕場,並非因應居民需要而生的商業活動,而明月山每年不同時間均吸引數以百計的人到場點香拜祭,亦非規劃者的原意。


食物及衛生局發言人表示,已計劃今年下半年展開第二次公眾諮詢,社會對發展以地區為本的骨灰龕計劃已有共識。立法會議員黃成智認為,當局有必要盡快在下半年討論發牌制度,但先要訂出條件,包括先拆除違規建築、區內市民應獲諮詢及提供交通配套等。他又指出,延遲討論及延遲執法,只會令更多違規龕場經營者從中獲利,政府應訂明阻嚇罰則,包括即時吊銷經營牌照。


根據《城市規劃條例》,未有遵照強制執行通知書還原土地合法用途,一經定罪可被罰款50萬元,再犯可被罰款100萬元。


【案件編號﹕HCAL3/11】